公告日期:2017-03-28
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投票时间自2017年2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17:00止。
2017年3月27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600,061,666.6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600,078,920.39份的99.99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00,061,666.68份基金份 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 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40,000
公证费12,000
合计52,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3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对《前海开源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