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7
关于增加江苏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7年11月
7日起,增加江苏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合计2只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7年11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
江苏银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7年11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
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线上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江苏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江苏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 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江苏银行查
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江苏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江苏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江苏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江苏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有一折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期限以江苏银行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江苏银行最新公告为准。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江苏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