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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01 11:42:34 股吧网页版
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01

  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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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7 月 16 日《关于准予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 [2015]1676 号)注册募集, 并经机构部函[2016]2198 号确认。
2、本基金是契约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主题增强混合, 基金代码: 001757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 金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至 2017 年 1 月 4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
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
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
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
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3
10、 本公告仅对“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
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11 月 1 日《 证券时报》的“嘉实主题增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jsfund.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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