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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27

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175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9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12月1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12月1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基金,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单次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1.50%
100万≤M<200万1.00%
200万≤M<500万0.80%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具体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N)赎回费率
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1年0.50%
N≥1年0
注:3个月指90天,6个月指180天,1年指365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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