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0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结
果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3 月 20 日
根据《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约定,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
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 15%(含),且该特定
比例的数值将在基金发售时或在该受限开放期所在的运作周期的前一个自由开放期前通过
指定媒介公告。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
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
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
特定比例(含),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
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对当日的申购申请按照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占当日实际有效
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根据《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在第三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为 2018 年 3 月 16 日,对于本受限开放期,该
特定比例为 15%。并且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当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超过 15%或为负
时,本公司将对赎回或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详情请参见《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及本公司网站上的《 景顺
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
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告约定的确认规则,本公司对本基金 2018 年 3 月 16 日的申购与赎
回申请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为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超过本次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
份额总数的 15%。因此,本公司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申请均确认为成功,并对当日
所有符合要求的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确认,确认比例为 45.713875%。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
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
话( 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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