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3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9日第一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00175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6年8月26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8月26日
2.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一)自由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原则
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本基金第一个自由开放期,下一个运作周期为第一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十二个月。投资者在自由开放期内赎回本基金的,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期为11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自由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自由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自由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二)本次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为2015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25日。本次自由开放期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9日,自2016年9月10日起至2017年9月9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
2、本次自由开放期的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9日,共11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按销售机构规定提交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销售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