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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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01
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12 月 1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2
一、基金概况...... 2
二、基金运作情况......3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 4
五、备查文件...... 7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77 号予以注册,于 2016 年 8月 3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自 2022 年 7 月 21 日起低于 5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日终,已出现
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量化股票
基金代码 0017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0 月 20 日
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4,422,407.37 份
本基金为普通股票型基金,运用量化投资技术,在严格控制
投资目标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
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量化投资模型,在控制主动风险的基础上,力求
投资业绩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 500 价格指数收益率+5%×人民银行一年期定存基
准收益率(税后)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风险收益特征 特征,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77 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1406 号)。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月 30日生效,募集规模为 556,805,116.77份基金份额。自 2016年 8月 30日至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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