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5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开
通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2021 年 6月 8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详情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TA 类别
申万菱信创业板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9557
申万菱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7804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727
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3601 自建 TA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3493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3512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951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163114 中登 TA
二、 新增代销机构
2021 年 6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
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三、 基金转换业务
2021 年 6 月 8 日起,本公司将开通上述基金产品以及平安银行已代销基金
产品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 TA 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及同一基金两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四、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2021 年 6 月 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 TA 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中登 TA 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平安银行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平安银行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平安银行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 1 元,投资者亦可根据平安银行的规定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六)申购费率
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 为申购申请日)
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变更及终止定期定额投资的程序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平安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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