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7
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
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2日证监许可【 2015】 1489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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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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