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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07 09:40:02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0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交通银行自2018年3月8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171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8年3月8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1712)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投等业务,定投起

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

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交通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重要提示

1、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1712)目前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一万元以上(不含一万元)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恢复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时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知悉。

2、交通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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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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