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09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战略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
商银行办理以下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转换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定投
定投金额起点
(元)
是否开通转换业务
泓德战略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001705 是 300 是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需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执行。
2、投资者可与招商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该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上述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元(含 300 元)。基金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限制。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与
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17 日发布在指定媒体和公司网站的《泓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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