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4-26 08:03:4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26

   关于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且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70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6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基金管理

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4月25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