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0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管理费率
及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持有成本,经与基金
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6月2日起,降低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和《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的相关条款。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
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7%的年费率计提” 。 经调整后,本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 。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修改内
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章节的修订。
原表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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