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8
关于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降低
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的公告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0 月 9 日起降低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管理费率由 0.8%降低至 0.6%,并对《基金合同》和《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管理费率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