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托管协议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0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1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8
五、 基金财产保管 9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1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4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6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0
十、 信息披露 21
十一、 基金费用 22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4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25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5
十五、 禁止行为 27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28
十七、 违约责任 30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31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31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32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注册资本:21,750 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8779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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