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4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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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5 年 7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1476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于证券市场,基
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
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科
创板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 A 股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科创板上市企业经营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 科
创板上市企业退市风险、 科创板股票价格波动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章节的具体内容。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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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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