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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9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为保障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对《托管协议》的资金清算交收等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修订后的《托管协议》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查阅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信息,此次修改不涉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
附件: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五、 (六)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六)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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