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6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15 年 7 月 1 日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1476 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 A 股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
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科创板上市企业经营风险、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科创板上市企业退市风险、科创板股票价格波动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
变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申购赎回相关事项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基金经理相关信息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8 日,投资组合报告与
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除非另有说
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4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4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57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73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76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77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2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8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7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88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95
第十八部分侧袋机制......10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5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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