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0-14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27号文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备案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13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中国民生银行等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的直销机构认购,也可至销售机构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9、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收益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com.cn)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可能变更、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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