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1
工银瑞信工业4.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工业4.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工银瑞信工业4.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91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7年6月16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工业4.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于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及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工银瑞信工业4.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基金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1.2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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