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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10 07:48:3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10

  关于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天弘聚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结合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可能在 2018 年 1 月 11 日日终出现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的情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
报》 、 《 证券时报》 及公司网站刊登了《 关于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天弘聚利混合
基金代码: 00164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 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 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应
当终止,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日终,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 5000 万
元,即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 基金合
同》 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基金合同》 等规定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
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thfund.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046)进行详细咨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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