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9-08 07:39:46 股吧网页版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9-08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七年九月

重要提示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6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

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92号)。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募集注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按监管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7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办

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法定代

表人:井贤栋联系电话:(022)83310208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

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

合计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EO……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