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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7-05 07:25:02 股吧网页版
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05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5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光大证券将自2018年7月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22,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18年7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光大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光大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光大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光大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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