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0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6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9 月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9 月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9 月2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9 月2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9 月2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9 月23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
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含申购费),每次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规
定的最低限额。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 1.50%
1000000≤M<3000000 1.00%
3000000≤M<5000000 0.80%
5000000≤M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转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1 年 0.50%
1 年≤N<2 年 0.25%
2 年≤N 0.00%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每
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赎回业务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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