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8-22 07:33:05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22

   关于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B类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协商一致,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8月22日起,降低信诚新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整方案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调整前调整后

0.30%/年0.10%/年

 二、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将在最近一次公告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更新。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66-0066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