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3
关于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天弘创业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创业板”)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
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01 号)。《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采取 ETF 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 ETF 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则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本公司旗下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正式成立。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
起,将天弘创业板变更为天弘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天弘创业板 ETF 联接基金”,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592,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1593),并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合同》和《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基金合同》的修订详见附件《<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届时,天弘创业板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天弘创业板
A 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创业板 ETF 联接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将“天弘创
业板 C 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天弘创业板 ETF 联接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前述变
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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