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01
招募说明书(更新)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三月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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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1331 号)。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募集注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
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
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
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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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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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5
六、基金的募集 ......................................................................................4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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