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7
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提示性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2日15: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23日刊登了《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持有人大会决议已于当日生效。根据《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3月5日15:00止为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集中开放期,在集中开放期期间,投资人可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自集中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即自2018年3月6日起,《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正式实施基金转型。自2018年3月6日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规则和费率将按照更新后的《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根据《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开始的前一日(包括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起的5个工作日,若上述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始。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6月10日,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自2018年6月16日起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发布了《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详阅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妥善做出投资安排。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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