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3
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22日15: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9,583,767.63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9,487,816.6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00%,超过了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9,487,816.65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0%;弃权份额为0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2/3以上,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1月2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
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对本次大会决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50,000
公证费10,000
合计6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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