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0
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和《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起对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
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起,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1322)。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
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001576)。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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