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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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和《兴银稳
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兴银稳健” )的基金管
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本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法律文件修改事宜,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4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17: 00止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 会议计票日: 2020年5月11日
4、 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16楼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林娱庭
联系电话: 40000-96326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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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法
律文件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有关事
项的议案说明》 (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4月13日,即该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
册的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
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 投票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 表决票见附件二。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ffunds.cn/)
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
务章(以下合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
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
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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