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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18 09:26:42 股吧网页版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8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 年 8 月 12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一、重要提示

华福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79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363,985.26 元。《华福稳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正式生效。根据
2017 年 3 月 30 日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公司网站上公示的《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华福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起
更名为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议案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表决通过,并自该日起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基金管理人官网(www.hffunds.cn)的《关于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自 2021 年 7 月 16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
间为自 2021 年 7 月 16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兴银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银稳健

基金主代码 001575

交易代码 0015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14 日

最后运作日(2021-7-15)基 788,814.82 份
金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
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
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
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
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
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
种,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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