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
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本公司管理的嘉合磐石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作相应修改,
前述修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但为不影响原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上述修改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
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的条款将于2018年3月31日起
正式实施。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前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前的赎回
费规则;对于2018年3月3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
费规则。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磐
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
修改后的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更新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2、本公司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ao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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