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30
关于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永赢量化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基金
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18 年 8 月 6 日。本基金可能在 2018 年 8 月 6 日日终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
形。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 《 证券日报》 及公司官方网站刊登了《 关于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
情况及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永赢量化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156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
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
金合同期限。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8 月 6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18 年 8 月 6 日。若截至
2018 年 8 月 6 日日终,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已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的相关
公告;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最后一个开放日为 2018 年 8 月 6 日),仍然正常开放赎回、转换转出
业务;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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