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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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在《证
券 时 报 》 及 天 弘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 www.thfund.com.cn)发布
了《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
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6 层
邮政编码: 100045
联系人: 黄泥
联系电话: 010-83571789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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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12 月 20 日,即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下午交易时
间结束后,在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
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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