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2-11 07:42:55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1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12月11日起,本公司增加海通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海通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海通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海通证券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是否开通申购、赎回是否开通定投是否开通转换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56是是是

C类:001557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558是是是

C类:001559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海通证券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17年12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上述基金时,原

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

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及具体业务规则以海通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

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自2017年12月11日起,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海通证券指定平台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在该

平台开放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之日起,同时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3、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海通证券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53

网站:www.htse......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