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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6-28 07:42:06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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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6-28

关于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现金管理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据此,本基金管理人同时对《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起始日期为2016年7月1日,自该日起投资人可选择按照C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C类代码:002923),亦可选择按照原有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代码:001547)。
二、C类基金份额费用情况
1、 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
2、与A类基金份额不同的是,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1%,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后按照相关协议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也与A类基金份额不同,持有时间为30日以下的赎回费率为0.5%,30日及以上不收取赎回费。
三、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四、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或者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五、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我公司将在更新的《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并存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后,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2、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共同受《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同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于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4、投资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自动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5、目前暂不开通C类基金份额与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6、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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