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现将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
2020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 17: 00 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
时间为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6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2,969,770,612.70 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为 2,959,765,149.36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6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为 2,959,765,149.36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
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2,959,765,149.36 份有效的基金份额
(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
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
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23,000 元,合计 33,000 元,由基金
资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
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
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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