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裕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4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裕嘉 3 个月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15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
公告依据 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
时裕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 至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止。本基金
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共 3 个工作日。2022 年 12 月 20 日(含该日)起 3 个月期间,本基金将
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
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 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