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8-30 07:41:32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30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
销售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自2018年9月3日起,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基煜基金办理指定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基金转换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 B类:001527 是

注:同一只基金不同类型份额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规则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二)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B×C×(1-D)/(1 H) G]/E

F=B×C×D

J=[B×C×(1-D)/(1 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货币基金份额的未支付收益(如有,具体参见公司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规则);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