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11月1日起,本公司增加蚂蚁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蚂蚁基金办理指定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B类:001527
二、重要提示
(一)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本公司及蚂蚁基金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二)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