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6
华泰柏瑞军工股票基金召开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6)沪东证经字第1 2 782号
申请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 1 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
广场1号1 7层
法定代表人:齐亮
委托代理人:程昕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O一六年八月一日向本处
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
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
有关规定和《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
O一六年八月三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
金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O一六年八月四日、八月五日在有
关报刊上分别刊登了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修改华泰
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申请
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泰柏瑞中国军工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泰柏瑞中
国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
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
公证人员唐云于二o一六年九月二日上午十时在上海市浦东新
区民生路1 1 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 7层申请人的办公场
所对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汪泱的监督
下,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监督员谷睿、程昕进
行计票。截至二O一六年九月一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
(通讯方式)的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000, 080, 000. 00份,
占二O一六年八月三日权益登记日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1,001, 670,321. 91份的99. 841%,
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大会对《关于修改华泰柏瑞中国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000, 080, 000. 00
份基金份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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