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3年7月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8
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7 月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6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5]1118 号文注册募集,并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
函[2017]1572 号《关于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确认
延期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80%-95%。
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关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
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7 月 17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3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八、基金的投资...... 47
九、基金的业绩...... 63
十、基金的财产...... 65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66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1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73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5
十五、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