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3年8月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8 月第 1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 2015 年 6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5]1117 号文注册募集,原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
正式生效。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27日证监许可[2018] 536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相关事项的议案》。变更注册后的《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自 2018 年 5 月 14 日起生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新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发布《关于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权
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4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
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招募说明书(2023 年 8 月第 1 次更新)进
行了复核。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6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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