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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的销售渠道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8

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的销售渠道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5月31日起,将新增陆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C类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开户、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申购、定投业转换业
赎回业 务 务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开通 开通 暂不开
1 资基金A类 001495 通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 开通 开通 暂不开
2 资基金C类 002162 通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陆基金网站或移动端办理上述基金开户及销售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陆基金的规定。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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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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