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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7-31 08:08:03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7-3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信诚新鑫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
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
奇、公证人员印嘉琪对表决程序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表决的
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7 月 4 日。本次表决的计票结果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4 日,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共计
62,441,842.19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收到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为 61,948,907.00 份,占权益登记日所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99.21%;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为 61,948,907.00 份,占收到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
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在《证券日报》及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刊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终止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议案” ),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表决,表决结果为:
61,948,907.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 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 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
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基金份额的 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各份额类别基金
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大会表决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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