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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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信诚新鑫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136号文准予注册的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29日生效。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
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17: 00止(以表
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电话: 400 666 0066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
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0日,即在2016年10月10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纸质表决。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如下: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
站( http://www.xcfunds.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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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
业务专用章,下同)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
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
户证明或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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