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1-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B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1-14

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B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起对旗下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信诚新鑫”)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B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B类份额
自2015年11月16日起,本基金增加B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B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A类份额和B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一)本基金A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信诚新鑫A类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1494。
1、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 1.50%
5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30天 0.75%
30天≤Y<6个月 0.50%
0
Y≥6个月
注:6个月指180天;
本基金A类份额延续适用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信诚新鑫B类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02047。
1、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30天 0.50%
Y≥30天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金B类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