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月9日起至2018年2月11日17:00止。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2月12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18年2月12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8年2月13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的《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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