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28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3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4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5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3
五、基金财产保管 ......14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8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21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5
九、基金收益分配 ......31
十、基金信息披露 ......33
十一、基金费用 ......35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37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8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9
十五、禁止行为 ......42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3
十七、违约责任 ......45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46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4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48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邮政编码:300203
法定代表人:胡晓明
设立日期:2004 年 11 月 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43 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5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有术语与《基金合同》的相应术语具有相同含义。
(五)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
的信息披露”约定的内容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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